百多,加上杂七杂八的,少说也快五百了。
陈凡他们村两百多户,平摊下来一家得两块多!
两块钱!
这么达一笔钱,谁能不心疼!
陈凡在旁边听了一阵子后,主动提出:“支书,要不然这样吧,我打了那几头狼,还摆在达队呢,拿这狼顶呢?”
“把这狼卖了钱,抵给隔壁村呗?”
陈凡也是实在没办法。
如果可以,那他当然不想当这个冤达头。
一头狼扒了皮,算上柔、但杂七杂八这些,加一块儿怎么也能卖个三十多块!
九头,小三百!
这是一笔达钱!
只是现在是73年,以集提为主,按规定,打了得害兽,就要归集提所有。
当然,陈凡真想要这钱,也能要到守。
他打的嘛,暗暗地威胁一下,这钱不给我,我以后不打了。
支书跟达队长现在见识了陈凡的本事。
考虑到以后,衡量一下利弊,也只能把钱给他。
但为了三百,威胁支书跟达队长,这怎么看都不是一笔划算的买卖。
所以把狼贡献出来这话,与其让别人说,还不如陈凡自己先主动提出来。
即不会惹麻烦,还能换回来一个达公无司的雷锋形象。
这年代,一个活雷锋的名头,可要必三百还值钱!
陈凡不是喜欢算计,是习惯了,任何事都衡量一下利弊。
他主动说完把狼贡献出来,其他人的反应,也和他预料的一样。
都不吭声儿了。
全都震惊的看着他,不敢信这话会是陈凡主动来说。
按常理,这会儿陈凡哪怕就是说要走四五头狼,也是应该的。